张某诉管某、王某民间借贷纠纷
案件名称
民间借贷纠纷-张某诉管某、王某民间借贷纠纷
承办律师
潘丽,系管某、王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
案件基本情况
张某诉称其与管某、王某系朋友关系,自2015年8月1日起,二人因生意经营缺少资金多次向其借款,借款金额共计3,530,000元,并约定利息为月利率1.5%。截止到2020年3月30日经双方核算,二人尚欠原告3,530,000元,并为其出具借条,双方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管辖。故张某起诉至法院,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。
办理结果
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,避免经济损失2,250,875元。
一审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管某、王某给付原告张某借款1,279,125元及利息(以1,279,125元为基数,自2020年4月2日起按月息1.5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);驳回原告张某其他诉讼请求。
原告张某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,维持原判。
办案情况总结
潘丽律师曾办理民间借贷案件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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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7-03